搜索
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黑龙江:以练促训强监督

时间:2023-12-26

来源:黑龙江省院龙剑网

录入:刘佳

审核:李艳波

【字体:  


以练促训强监督

——黑龙江:组织开展“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专题培训
 

  “食药监局等调查组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是什么类型的证据?”
 
  “如何正确理解证据证明标准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内心确信是否也要建立在一定证据基础之上?”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间的区别及联系是什么?”……
 
  10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采取视频方式,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李勇就“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这一主题为全省普通犯罪检察部门、以及其它检察部门近1000名干警远程授课。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任鸿亮介绍,组织这次培训,既是在省检察院机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暨“质量建设年”活动年中素能测试后,对照不足补短板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继第八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从竞赛到实战暨公诉人业务能力提升的思考”研讨活动之后,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开展的又一次岗位练兵活动,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打造普通犯罪检察队伍,强化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的实际举措。
 
 
  在授课中,李勇主任立足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对于刑事证据审查,分享了分解验证、双向对比、综合分析逻辑递进的三步法则,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二分法”,“以客观真实作为一种应然追求,以法律真实作为现实底线”的二元主义证明标准等内容,给出了在检察实践中可提升质效的证据审查方法。
 
  “课中讲到,关于证据是否违法取证,应先进行形式判断,再通过实质判断确定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实质判断应遵循四项规则:人权规则、痛苦规则、真实性规则、自愿性规则。只有实质上违反了这四项规则,才可以认定为非法证据。”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琳在课后深有体会地说,李勇老师的论述为办案审查证据提供了更为明晰的思路,真是醍醐灌顶。
 
  哈尔滨市双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梁丽艳收获满满地说:“李勇老师对物证、书证、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及电子数据等各类刑事证据分解验证的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刑事诉讼法第52条与第56条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这对于我们基层办案检察官来说非常实用。”
 
  “李勇老师提出的以证据标准的差异化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我非常认同。”哈铁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张华军认为,对于案件事实清楚简单,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均适格,又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对证据标准适当放宽。当然,在放宽证据标准之前,还是要严格审查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
 
  “李勇老师紧贴检察实际,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确实受益匪浅。”在课后,任鸿亮要求全省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干警要对照此次授课培训内容,采取集中研讨学与个人深入学等方式延伸学习效果,注重在实践中不断参照先进更新理念,借鉴经验强弱项,持续学习赶先进,常态竞赛抓练兵,以练促训强监督,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到全省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版权所有:伊春金林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伊春金林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